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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六个试点市县区土地整治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发布日期:2012-08-02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12

为了深入总结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市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提供经验和借鉴,7月27日,国土资源部规划司组织有关专家对辽宁省铁岭市、湖南省常德市、河北省三河市、山东省诸城市、四川省邛崃市、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第一批6个试点市县区的土地整治规划在京通过专家评审。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的过程。2010年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部署了14个市县的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据了解,山西省吕梁市、江苏省扬州市、云南省嵩明县土地整治规划先期已完成评审。土地整治规划试点市县分两批评审,第一批的6个市县通过审批后,近期还将对第二批试点的北京市海淀区、浙江省嘉兴市、重庆市潼南县、湖北省仙桃市的土地整治规划进行评审。

要搞好土地整治就要有科学合理的规划。国务院关于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中指出,土地整治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做好土地整治工作,对城乡统筹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保护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划》是指导全国土地整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有序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各地大规模建设和保护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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