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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通知:公路水运工程夜间施工必须报备

发布日期:2012-08-14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9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公路水运项目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实行夜间施工报备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夜间值班与巡查制度,严格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等级的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下半年交通建设生产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好转。

通知明确,施工单位须提前向监理单位申请夜间施工报备,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安排夜间施工。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制定夜间施工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批,同时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通知要求,施工时应保证施工场地照明充足,同时要加强夜间施工安全防护;临空、临边和临水作业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防护网;涉及夜间施工的,各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并安排专人值守;夜间施工人员须穿反光工作服;施工便道转弯处、基坑、沟槽四周须设置施工围挡,悬挂红色警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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