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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就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征意见

发布日期:2012-08-22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9

国土资源部关于《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我部起草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录国土资源部网站(网址:www.mlr.gov.cn),进入通知公告点击“《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gsxtc@mail.mlr.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收) 10081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1日。

国土资源部

2012年8月17日

附件: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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