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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两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12-09-12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9

近日,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公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明确,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风险自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两节”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聚餐活动多的特点,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大活动承担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农村群体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应急值守,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应急知识培训;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按照当地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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