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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卫生部四级妇科内镜手术培训基地名单发布

发布日期:2012-09-19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6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
第二批卫生部四级妇科内镜手术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2〕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妇科内镜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于2011年2月印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卫生部四级妇科内镜手术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15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第一批卫生部四级妇科内镜手术培训基地和卫生部四级妇科内镜手术培训基地培育单位(以下简称培育单位)名单,并要求培育单位按照评估意见进行为期1年的整改。

目前,培育单位1年整改时间已经到期,按照《通知》有关要求,我部组织专家对22家培育单位进行了验收审核。根据专家技术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等20家医院作为第二批卫生部四级妇科内镜手术培训基地。

各培训基地要按照《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要求和我部统一编制的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认真组织培训工作。要制定科学的培训方案,加强对培训医师和受训医师的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对受训医师进行严格考核,保证培训效果。

第二批卫生部四级妇科内镜手术培训基地有效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我部将定期组织对各培训基地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取消卫生部四级妇科内镜手术培训基地资格。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9月10日

第二批卫生部四级妇科内镜手术培训基地名单

医疗机构

天津市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河北省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沧州市人民医院

辽宁省

大连市妇产医院

黑龙江省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上海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江苏省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浙江省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安徽省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福建省

福建省立医院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河南省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湖北省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湖南省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广东省

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海医院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重庆市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陕西省

陕西省妇幼保健院

甘肃省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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