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帮助中心  |  关于青海技术市场
欢迎来到青海技术市场,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 > 详细页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准则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6-08-08       发布单位:国家财政部       浏览量:17

  财办会[2016]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有关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于近期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进行了修订,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征求意见稿)》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10月11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各准则项目联系方式:

  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

  联 系 人: 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 冷冰

  联系电话: 010-68553016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子邮箱: lengbing@mof.gov.cn

  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征求意见稿)》:

  联 系 人: 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 赵金光

  联系电话: 010-68552089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子邮箱: zhaojinguang@mof.gov.cn

  3.《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

  联 系 人: 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 戎越

  联系电话: 010-68552899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子邮箱: rongyue@mof.gov.cn

  财政部办公厅

  2016年8月1日

微信 电话 顶部 工作人员:0971-7612617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平台服务热线:

0971-6121697

工作日(8:30-18:00)

Copyright ©  2019        青海技术市场        青ICP备180011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