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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发文推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

发布日期:2012-02-15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75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进程,自2009年起,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工作。3年来,已累计评选出128家国家级示范基地,为提高工业园区发展水平、促进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做出了重要贡献,推动了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和工业发展方式转变。

  为进一步做好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加强对示范基地的支持、引导和服务,2012年1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12〕47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要求和总体目标,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8项主要任务,并提出了相应举措和政策保障措施。

  《意见》强调,围绕示范基地创建的目标和要求,要大力加强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层次;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壮大龙头企业,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协作配套水平;促进产业融合,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培育自主品牌和区域品牌;提高“两化”融合和军民融合式发展水平;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配套服务环境;加强土地管理,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确保“十二五”时期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意见》从规划和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社会资源支持和人才队伍建设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并制定了健全和理顺管理机制、完善评价和考核机制、加强宣传和交流等保障措施。

  《意见》的制定发布和实施,为“十二五”时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明确了方式和手段。示范基地将成为我国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参与国际产业竞争的重要力量。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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