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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出台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2-03-11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27

  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快开放开发,推进打造对台“通关最便捷、监管最有效、服务最优质”的通道,国家质检总局在国家部委中率先出台《关于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意见》,共分为8个方面、24条。

  这8个方面包括支持平潭加快构建两岸直接往来的快捷通道,支持平潭先行先试便捷高效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支持平潭建设海峡西岸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支持平潭发展物流、会展、旅游等朝阳产业,支持平潭打造海峡西岸海洋经济示范基地,支持平潭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的幸福宜居岛,支持平潭建设两岸合作交流的先行区,支持平潭检验检疫综合服务能力建设。

  福建检验检疫局局长高玉潮表示,将认真研究,细化分解,用足、用好、用活这些先行先试政策措施,全力打造对台“通关最便捷、监管最有效、服务最优质”的通道,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快开放开发,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发展,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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