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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赴尼日利亚切勿买卖携带象牙及其制品

发布日期:2012-03-11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36

  据总领馆向拉各斯机场了解,近期有个别中国公民因涉嫌携带象牙制品出境被尼执法部门扣留并起诉。总领馆已联系相关当事人并为其提供领事协助,要求尼方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尼日利亚法律规定严禁买卖和携带象牙及其制品,一经发现将作为刑事案件审理并严厉制裁。

  中国驻拉各斯总领馆提醒领区内中国公民严格遵守尼法律规定,切勿买卖或携带象牙及制品,避免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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