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1907]纯天然植物源杀虫剂
交易价格:
面议
所属行业:
生物医药
类型:
发明专利
技术成熟度:
通过中试
专利所属地:中国
专利号:200610008732.0
交易方式:
许可转让
技术入股
联系人:
张明
所在地:河南 信阳市
- 服务承诺
- 产权明晰
-
资料保密
对所交付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
- 如实描述
技术详细介绍
技术投资分析:
本公司全权代理转让王成根先生的下列专利技术的区域许可使用权。
项目介绍如下:
纯天然植物源复方苦参碱杀虫剂项目简介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意义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观念有了较大的改变,人们不再满足于吃饱穿暖,在吃的方面不仅讲究营养,而且更注重无毒无害。然而,我国目前使用的农药80%以上为化学制剂,而农副产品中的化学残留主要来源于化学农药。如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农技协办发字【2000】081号文件《关于推广应用无公害植物源农药》的通知中指出:2000年农药行动网国际会议向全世界公开声明,118种化学农药会破坏人体激素平衡,60%的化学农药含有致癌物质。由于化学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农业在不同程度上承受着有害农药的侵蚀,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生物的生命受到威胁,同时也给人类的自身生存带来了危害。早在1999年,我国数十位农业经济专家联名向政府呼吁道:“半个世纪以来,我国癌症的发病率增加了312倍,这与大面积使用化学农药有直接关系”。近年来,世界工业化国家在联合国和世界卫生组织FAO/WHO联合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指导下,竞相采取更为严格的绿色有机农副产品认证,以确保本国人民进口食品的安全。
我国加入WTO后,中国农业要与国际接轨,农副产品贸易要受WTO规范的约束。如欧盟的《欧洲有机法案》认证制度,德国BCS有机食品认证制度,美国有机条例NOP制度等,美国还明确规定,凡在该国出售的蔬菜、水果,必须标明农药残留物的含量。日本国2006年5月29日开始实行的《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据我国标准委一位负责同志介绍,《肯定列表制度》是日本为加强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新制度。这项制度涉及了所有农业化学品的管理,范围之广,标准之严前所末有,它覆盖了所有农业产品和食品。对列表以外的其它农产品则制定了统一限量标准,即0.01PPM(0.01毫克/千克)的指标意味着每100吨农副产品中的化学药品残留不得超过1克。日本是我国食品和农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场,据有关资料统计显示,2005年我国对日本出口农产品为79.3亿美元,约占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3,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和食品的出口影响之大显而易见。面对全球不断提高市场准入标准这一壁垒,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受到的危害己开始显现,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葛志荣近日强调:“相关政府和企业必须清醒认识食品贸易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肯定列表》的影响,加大对国外食品法规的关注、研究和学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许多农副产品出口企业和专家紧急呼吁政府有关部门与企业共同行动,立即采取措施应对中国农副产品出口的危机。
(二)、产品的特点及产品技术的可行性
1、本产品的优点
本项目应用的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的发明专利技术产品(专利申请号:2006100087320, 详见附件1)。该产品是从数味药用植物中筛选出生物活性成份最强的天然中草药配伍组方,经现代科技和先进的生产工艺提取精制而成的一种新型植物源农药。具有:药效迅速、无抗荮性、药效期长、高效广普、绿色环保等特点。主要适用于对蔬菜、瓜果、茶叶、烟草、花卉等经济作物的各类病虫害的防治,为目前我国发展无公害、无污染的绿色农业,开发绿色食品提供有效保障。据河南省农药检定权威部门“河南省农药检定所”田间药效试验结果显示(详见附件2),本项目产品具有下列特点:
(1)药效迅速。由于本杀虫剂有效成份的多元化,其杀虫机理与化学农药迥然不同,与其它生物农药也不尽相同。本杀虫剂原液稀释后通过喷洒浸入虫体,能迅速抑制害虫的神经及呼吸系统,杀虫液的有效成份分解虫体蛋白,导至害虫死亡,药效迅速,杀灭率高。据河南省农药检定所2006年4-6月的田间药效试验报告结果显示,1%复方苦参碱杀虫原液每亩施药75毫升,对菜青虫、小菜蛾、造桥虫等系列害虫进行田间药效灭虫测试,药后2天、10天的防效率为93.46%和97.98%。每亩施药60毫升,2天、10天后防效率为87.37%和95.30%,同等剂量防效优于对照药剂(祥见附件2)。
(2)无抗药性。由于植物源杀虫剂杀虫成分的多元化,使害虫很难产生抗药性,防治效果好,这同病菌对中药混和物煎剂较之于单质的抗菌素更难适应的道理一样。据试验证明,本药剂施用后不仅不产生抗药性,而且施药1-10天,当药液干后向植物上喷洒少量水或植物遇雨水、雾水,本杀虫剂可起第二次杀虫作用。
(3)药效期长。据河南省农药检定所田间药效试验结果显示,本杀虫剂施药后药效可持续长达15-20天。
(4)可促进植物生长。本杀虫剂的原料为纯天然药用植物,其中的植物精华为植物提供所需的营养成份,可被植物吸收,叶面肥效显著,经对田间叶类蔬菜、瓜果、花卉等喷药后观察,植物生长旺盛,蔬菜叶片增厚、光亮;瓜果可提前3一5天成熟;不仅可以防治花类害虫,而且还可以使花卉叶片光亮,花朵鲜艳,花期延长。
(5)高效广普。本杀虫剂原液稀释600-1000倍,可用于防治宠物和牲畜身上顽固寄生虫及各种菌类顽癣。经对猫、狗等宠物进行药浴(喷淋或盆浴)试验跟踪观察表明,宠物无任何不良反应,不仅体外无寄生虫,而且无蚊蝇干扰。
(6)绿色环保。本项目产品“1%复方苦参碱杀虫剂”是以天然药用植物“苦参”为主药的复方纯中药制剂,由于产品的有效成分来源于大自然,因此,具有在自然界中易降解的天然机能。经试验证明,稀释后的药液通过喷洒,其有效成分被作物吸收后,可逐步被消化代谢分解,既不会产生富集现象,又无农药有害残留,不仅对环境无污染,而且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
2、项目产品的可行性
(1)本项目产品组方科学,选用的中药材和药用辅料随处可购,工艺先进,质量可靠,与化学合成农药生产比较,本产品生产过程无废水、废气等有害物质排放。
(2)产品成本虽比化学农药偏高,但对社会环境保护、实现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的潜在价值是不可估量的。
(3)产品投入产出比高,经济效益显著,是目前国内研究开发的植物源农药中比较成熟的一项技术。
(4)经市场初步调查,本项目产品每亩施药60-75毫升,最高限价不高于10-15元,这个费用目前作为果、蔬、茶、花规模生产经营专业用户还是可以承受的。
技术的应用领域前景分析:
二、市场前景预测
(一)、市场开发的必然性
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农业大面积使用化学农药,尽管曾为我国农业带来了不可低估的效益,但长期大量的使用化学农药,其有害残留已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因此,由高效、无毒、无公害、无污染的绿色植物源农药取代高毒化学农药已成不可扭转的趋势。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食品安全标准上与发达国家比虽有较大的差距,但正在迎头赶上。如我国农业部在加强农药残留控制方面已于2003年7月14日就发出通知,明确规定停止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登记。近年来,在“以人为本,创新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农村”的治国理念指导下,国家控制农产品化学残留的法规将陆续出台,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的认证正在形成系统的制度,高毒化学农药制剂最终将退出历史的舞台,这就为植物源农药的开发应用提供了广阔前景。
(二)市场开发的迫切性
我国新修订的《茶叶卫生标准》于200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新国标对两种污染物及九种农药在茶叶中的化学残留含量都做出严格的限量规定。2005年10月1日以前生产的茶叶产品在新标准实行以后将不得继续在市场上销售。据北京时报2006年8月4日报道:北京食品安全委员会于2006年8月3日率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于2006年10月1日起开始对蔬菜市场实行准入制度,蔬菜将持证入市。人民日报记者厚国锋2006年8月6日报道:“目前世界上最苛刻、最全面的食品安全标准当属日本《肯定列表制度》,该制度自2006年5月29日正式实施以来,已经开始对我国对日出口食品和农产品产生影响。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的1—5月份,我国对日出口与2005年同期相比增长4.3%,而受该项制度的影响;6月份我国出口至日本的食品和农副产品总额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8%”。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各国对天然杀虫剂的研发、推广极为重视,各工业国家的食品安全制度虽然近于苛刻,但对天然杀虫剂却独敞其门,如日本将天然杀虫剂与维生素、氨基酸、矿物质等营养物品列为相同的为数不多的“豁免物质”(Exempted substances)。我国作为传统农业大国,要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绿色、无公害农药更是迫在眉睫。
(三)市场需要的可观性
迅速开发、推广、应用“纯天然植物绿色杀虫剂”的技术,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我国人口众多,是传统农业大国,市场需要量大,仅以河南省信阳市八县两区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种植的茶园约有70万亩,蔬菜种植面积(含专业基地和农户)约有50万亩,果园(含板粟、桃类)种植面积约500万亩,合计各类经济作物总种植面积约600万亩。依据河南省农药检定所田间药效试验报告中建议每亩最佳使用量60-75毫升计算,600余万亩果、蔬、茶园年需用纯植物源农药约450吨。
再如:我国每年茶叶出口近20万吨,现因受到国际食品安全制度的限制无法正常出口,如使用植物源农药,就可以保证茶叶无有害残留,每增加1万吨茶叶出口,可为国家多创汇2000余万美元。
目前:国内登记注册的纯植物源农药生产企业不足百家,平均科技水平低,运用不平衡,而且年产量有限,均处在起步阶段。采用本专利技术,可以使本企业占领技术先进的市场制高点,快速形成核心竞争力,结合本产品的巨大市场潜力,可以短期实现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
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总额约3500万,包括技术专利区域实施许可权购入,流动资金,厂房设备等,投资回收期11个月(按产销率90%),欢迎有投资意向的投资方咨询。
厂房条件建议:
无
备注:
无